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15-04-24

    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和《中山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5]43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成立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各教研室(科室)按学科专业成立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体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3名本专业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如有提前攻博生源,考核复试小组需至少5名专家组成),应为单数。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导师应予以回避。医院提倡各复试小组吸纳相近专业的专家参加。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下设秘书1名,原则上由业务教师担任,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复试记录材料为学生档案的重要依据,评分记录一经确认上报,不得涂改,否认追究当事人责任。

3、复试小组在复试前,应组织参与复试的小组成员熟悉复试工作的基本规范,掌握招生政策,增强复试教师的责任感。复试时,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保证复试质量。

4、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并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于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认真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1、直博生、硕博连读与提前攻博名单的确定,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有关文件执行。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源不需参加全国统招考生源的复试面试。提前攻博生源则需与全国统招考生一同面试,择优录取。

2、全国统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1)复试基本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

2)各学科专业导师根据初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复试名单,可根据自身特点及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比例,原则上要求实行差额复试。

3)调剂录取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不允许接受校外考生调剂,本年度医院各学科、专业生源充足原则上不接受院外考生调剂。院内相同专业(以二级学科为主,内外按三级学科)不同导师之间考生可进行调剂,需提交《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5年相同专业不同导师之间调剂博士考生审批表》报研究生科备案。院内不同专业(以二级学科为主)之间的考生原则上不予以调剂录取,确因学科交叉或学科融合需要的,要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填写《中山大学2015年不同专业之间调剂博士考生审批表》并上报学校审批。

4)专业特优生的破格复试程序按学校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

三、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1、时间:5月6日上午8:30-11:30 

2、地点:中山一院护士宿舍楼(11号楼)7楼大课室

3、按照学校招生简章的规定严格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资料包括考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有效的研究生证)、报名登记表、两封专家推荐书、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硕士阶段成绩单、体格检查表;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学位(即临床型博士,专业代码为“1051”或“1052”)的考生,须交验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还须交验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面试时间、方式、内容及复试成绩的使用

1、医院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内安排复试

面试时间:5月7日至8日;

各复试小组具体时间以实际安排为准,在考生复试报到时关注研究生科及时公布更新相关信息。

调剂复试时间:获批调剂后至5月20日前完成复试面试上报结果

2、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各学科可根据专业要求,适当增加其他考核方式。

3、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运用能力和业务能力考核两部分,满分为300分。其中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占100分,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含听力及口语的测试。各学科、专业也可根据学科特点另外安排专业外语的笔试内容。业务能力考核占200分,业务能力考核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结合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等报考材料,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每位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评分需参照《中山一院博士考生复试评分表》(附件1)的要求认真评定,同时认真填报《中山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表》。

4、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得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也不得调剂录取:

3)各复试小组需将全部考生的复试情况填写《中山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表》,不予录取的考生必须明确写出建议不予录取的理由。均由复试小组组长签字确认,由医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五、其他事项

1、各复试小组应坚持以学术为标准,择优录取。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应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上报研究生科,提交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并处理。

2、2015年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各院系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含国家专项计划)的比例原则上要求控制在学校下达的非专项招生计划的9%以内。

3、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附属第一医院教育处研究生科

电话:020-87332808

邮箱:graduateok@163.com

网址:http://www.gzsums.net/dangjian-218.aspx

2、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15年4月24日

  

附件1

  中山一院博士考生复试评分表

复试内容

评分要点

单项

分值

单项

评分

外语运用能力考核(100分)

听力(必考)

50

 

口语(必考)

50

 

笔试(选考)

 

 

业务能力考核

(200分)

要求:将专业培养要求与考生具体情况相结合

对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的评价

15

 

获得科研成果情况(论文、基金、成果等)

30

 

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专业学位可参照硕士生临床业务能力考核方案)

80

 

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的掌握情况

15

 

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

30

 

综合素质(人文素养、心理健康、言谈举止、礼仪与表达、事业心、责任感、协作精神、学科以外的知识面、实际工作表现、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等

30

 

总分

 

300